追我tumblr的人們,
除了用心認真reblog如我者,
也有非常認真用心經營tumblr一如經營blog的。

每次看到這些認真tumblr的blogger,
(對,就是blogger, 不要死媒體說啥部落客之類的,
就傻傻呆呆地以為只有知名/大手/大咖/人氣高才配稱部落客/blogger,
是說每次看到媒體亂用名詞每次都有些火)
每次都自愧不如。

因為reblog只是tumblr的用途之一。


ps.1 
blogger=部落客=在網路上寫日記的傢伙 屬於 網友/鄉民/宅男女
當然也包括網路小白

ps.2 
一些網路資料庫的log功能也能稱做blogger~